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建设首批数字福建大数据研究院(所)的通知
闽发改数综〔2017〕675号
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警察学院、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师范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武夷学院、三明学院、宁德师范学院:
为加快发展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大力开展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根据《2017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征集建设一批重点领域大数据研究院(所)的通知》,经组织评审并研究,现决定启动首批数字福建大数据研究院(所)建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院所名单
(一) 数字福建大数据基础技术研究院
序号 | 研究院 | 牵头单位 |
1 | 数字福建大数据基础技术福州研究院 | 福州大学 |
2 | 数字福建大数据基础技术厦门研究院 | 厦门大学 |
(二) 数字福建大数据重点领域研究所
序号 | 研究所 | 牵头单位 |
1 | 数字福建城市交通大数据研究所 | 厦门大学 |
2 | 数字福建健康医疗大数据研究所 | 厦门大学 |
3 | 数字福建材料基因大数据研究所 | 厦门大学 |
4 | 数字福建高等教育大数据研究所 | 厦门大学 |
5 | 数字福建城市公共安全大数据研究所 | 厦门大学 |
6 | 数字福建政务大数据研究所 | 福州大学 |
7 | 数字福建金融大数据研究所 | 福州大学 |
8 | 数字福建工业大数据研究所 | 福州大学 |
9 | 数字福建空间规划大数据研究所 | 福州大学 |
10 | 数字福建大数据安全技术研究所 | 福建师范大学 |
11 | 数字福建农林大数据研究所 | 福建农林大学 |
12 | 数字福建肿瘤大数据研究所 | 福建医科大学 |
13 | 数字福建中医健康管理大数据研究所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14 | 数字福建康复大数据研究所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15 | 数字福建大数据建模与智能计算研究所 | 集美大学 |
16 | 数字福建“一带一路”服务业 大数据研究所 | 华侨大学 |
17 | 数字福建气象大数据研究所 | 闽南师范大学 |
18 | 数字福建交通大数据研究所 | 福建工程学院 |
19 | 数字福建智能制造大数据研究所 | 泉州师范学院 |
20 | 数字福建自然灾害监测大数据研究所 | 厦门理工学院 |
21 | 数字福建旅游大数据研究所 | 武夷学院 |
22 | 数字福建工业能源大数据研究所 | 三明学院 |
23 | 数字福建终身教育大数据研究所 |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
24 | 数字福建社会安全大数据研究所 | 福建警察学院 |
25 | 数字福建老人康复护理大数据研究所 | 宁德师范学院 |
二、建设要求
(一)确保承诺落实到位。各研究院(所)建设主体要按照项目申请书的承诺,落实好学校和企业相关配套经费,并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落实好数据来源,确保数据持续可用;落实好相关办公场地,确保相对集中固定的研究场所;落实好人员配备,确保足够的固定人员聚焦于研究所项目。华侨大学、福建广播电视大学、福建警察学院、武夷学院、三明学院、宁德师范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完善基础条件,突出研究重点,提高方案可行性。
(二)确保目标实现到位。要不断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力争突破应用和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积极开展重大系统研发,实现一批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产业化;要不断加强基础研究,扩大对外学术交流,举办一系列高端学术研讨会,提升我省大数据研究的学术影响力;要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制定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培养一批本科以上高层次大数据研发人才,每年定期组织社会化大数据人才培训,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力争通过2年时间将研究院(所)打造成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水平研究机构。
(三)加强进度和成效监督检查。各研究院(所)建设主体要按照本通知和申报建设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申报建设任务,细化制定研究院所建设工作计划,并于10月底前报送我委。请各个高校抓紧筹备研究院(所),依照方案和计划加强监督管理。省发改委、省数字办将于2018年一季度对研究院(所)建设进度和成效开展评估,对于符合评估要求的研究院(所)予以正式授牌并给予资金补助。
联系人:郑彦翎 电话:0591-87063384
传真:0591-87063387 邮箱:szbgh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