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网约护士”曾经引起广泛关注,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6省市进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试点时间为今年2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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