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科技大田大数据产业专题>>资讯>>市场>>内容阅读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导读】5月2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措施》。《措施》表明,三亚市将以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为中心,从加大财政支持,大力扶持和引进创新基础设施项目,大力引进新型基础设施领域总部企业等方面着手,加快三亚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措施》已经七届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措施

  第一条为加快我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三亚市新型基础建设领域包括:5G基站、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充电桩等融合基础设施;深海科技、南繁育种、卫星遥感等创新基础设施;崖州湾科技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遥感信息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三亚市辖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

  第二条加大财政支持。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探索创新投融资机制,如设立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发展基金等。

  第三条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5G基站、新能源充电桩等设施规划用地、基站用电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经认定可复制性强、社会带动效应明显的5G行业应用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奖励项目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四条大力扶持和引进创新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深海科技、南繁育种、卫星遥感、智慧城市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本政策施行有效期内选择不超过10个优质项目,按其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征拆资金)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五条大力引进新型基础设施领域总部企业。对新引进的新型基础设施领域总部企业,按《海南省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定为总部后,依据《三亚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暂行办法》给予总部企业落户开办补助资金支持,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开办补助分五年支付,每年支付20%。根据企业落地需要,可另行商议配套土地事宜。

  第六条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基础科学研发。对获得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奖项的企业或机构,按级别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七条发展新型基础设施领域产业园区和服务平台。扶持我市新型基础设施领域产业园区发展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园区和平台,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建设扶持,用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运营、招商宣传服务等。

  第八条培育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第九条引进国内外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高层次人才。支持新型基础设施领域企业引进和培育技术骨干人才,优先推荐其评选“南海系列”人才和认定海南省高层次人才,依据人才情况探索组建专家咨询机构。落实人才服务保障相关政策,在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医疗保障、配偶就业等方面提供支持,积极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吸纳国外新型基础设施领域高层次人才。

  第十条符合本政策规定的事项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获得扶持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机构承担。享受本政策扶持的对象,须签订相关承诺书,若扶持对象违反承诺的,应将所获扶持金予以退回。本办法中所称“不超过”包含本数。

  其它特殊情况,可按“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本政策的具体实施问题由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本政策自2020年6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陈近梅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 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 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Copyright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3-2014 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维护:三明市明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0598-8233595 0598-5831286 技术咨询:0598-891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