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我学我用大数据”系列活动第44场,和平区企业专场,于网信大厦成功举办,活动对《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进行讲解,和平区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参加培训,活动惠及和平区各企业20余人。
活动前,和平企业相关负责人一行参观了信息技术自主创新中心,了解中心国产化设备及诸多数字化应用场景,充分体验了“我用大数据”在诸多领域中的实际作用。
活动中,市大数据协会宣讲专家王化民就《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进行宣讲,结合《条例》明确的政务数据、社会数据、开发应用、保障措施、数据安全、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阐述,突出了《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在发挥数据共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培训结束后,市大数据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袁小梅介绍了协会现阶段重点工作及未来发展方向,并对“我学我用大数据”系列活动相关进展做了阐述。她表示,作为“政、产、学、研、用”的桥梁和纽带,协会在聚合资源、繁荣业态、深化应用、促进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挥作用。今年的“我学我用大数据”系列活动中,协会组织智库专家分为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课程与讲师支撑。下一步,协会将持续做好后续活动,助力数字天津、网络强市建设。
随后,各企业负责人与协会秘书处围绕数据场景应用、数据服务进行深入互动交流。
通过此次培训,协会将“我学我用大数据”系列活动带入企业,切实从企业需求出发,提供我市大数据发展相关政策解读,加深了企业负责人对我市大数据发展相关政策的理解,为企业数字化发展发挥有效作用。
据了解,“我学我用大数据”系列活动将在全市持续开展,后续活动,请您持续关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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