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一年多来,在体制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会议决定,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并扩展上海自贸区的范围,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12月28日,全国人大会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天津、福建以及上海自贸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披露了广东、天津、福建以及上海自贸区扩展区域的范围。
分析指出,广东、天津和福建三地再获批自贸区试点,展现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新获批的三个自贸区各具特色,天津自贸区具备港口和制造业中心两方面优势,广东自贸区在金融创新方面值得期待,福建自贸区在发展台海经济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随着自贸区试点范围的扩展,将进一步激活相关区域的经济活力,有助于在全国推行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